前天收到一個朋友的來電, 她的第二胎可能有事, 已差不多三個月了, 決定留下與否都不能再拖, 第一胎是正常的, 都兩歲了, 在三十五歲的她再添一個成員也是時候, 但醫生告訴她驗查中發現BB有異, 發現第13同18條的染色體有問題, 大家都知道如果第21條的染色體突變, 會是蒙古症 , 而這兩對的基因是有可能出現兔唇及智障, 再問及醫生為何會出現此問題, 醫學上暫可解釋為 "細胞突變", 且以她的歲數比例是較低風險的, 但都給她中彩了! 身為父母的遇上這樣的決定, 怎不心碎, sara都是細胞變種而來的災害, 今日,明日,我們還要越上多小的"突變"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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